微山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取消车辆处置机构项目变更公告
微山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取消车辆处置机构项目变更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微山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取消车辆处置机构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LZZB-WS2016(GK)-017
三、首次公告日期:2016年9月23日
四、原报价截止日期:2016年10月1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五、变更内容:
(1)原“A包:评估服务部分
1、具备财政部门颁发的资产评估资格证书;
2、有5名及以上注册资产评估师;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4、近三年内没有违法违规行为被国家行政执法或行业管理部门予以处罚或通报的记录,并在承担评估工作中没有出现重大质量问题和不良记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变更为“A包:评估服务部分
1、具备主管部门颁发的《资产评估资格证书》或《二手车鉴定评估机构核准证书》;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3、近三年内没有违法违规行为被国家行政执法或行业管理部门予以处罚或通报的记录,并在承担评估工作中没有出现重大质量问题和不良记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原B包:拍卖服务部分继续报名,已报名单位不再重复报名。特别说明:拍卖机构需完成车辆过户等相关事宜,以此作为拍卖服务的结束。
(3)原“C包:车辆解体处理部分
1、投标人具有省级或省级以上商务主管部门等机构颁发的有效的《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资格认定证书》或《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登记证明》;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3、近三年内没有违法违规行为被国家行政执法或行业管理部门予以处罚或通报的记录,并在车辆解体工作中没有出现重大质量问题和不良记录的;
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变更为“C包:车辆解体处理部分
1、投标人具有主管部门等机构颁发的有效的《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资格认定证书》或《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登记证明》;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3、近三年内没有违法违规行为被国家行政执法或行业管理部门予以处罚或通报的记录,并在车辆解体工作中没有出现重大质量问题和不良记录的;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报名时间:2016年10月14日至2016年10月21日(节假日除外8:30时—12:00时,13:30时—17:30时)
(5)公开报价时间:公开报价时间: 2016年11月8日09:30时(北京时间)”
六、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微山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联系人:曹晓娇 联系电话:0537-8221006 13406282857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山东鲁正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毛菲菲 联系电话:0531-83176306 138640180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