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区城际轻轨车站视频监控系统采购更正公告
顺德区城际轻轨车站视频监控系统采购
更正公告
广东建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中共佛山市顺德区委政法委员会(采购人)委托,就顺德区城际轻轨车站视频监控系统采购(项目编号:GDJW20160825-001)采购文件内容作如下更正:
一.原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必须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贰级或以上《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或贰级或以上《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省外单位设计、施工、维修资格备案证》。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现更正为:
1. 投标人必须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授权分支机构。
2.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贰级或以上《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或贰级或以上《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省外单位设计、施工、维修资格备案证》。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招标文件第79页2.5关于资格的声明函中“投标人须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现更正为:
序号 | 内容 | 说明 |
1 | 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 |
2 | 财务状况报告: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上一年度);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 |
3 | 国、地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 |
4 |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近3个月的缴纳凭证)。 | |
5 | 履行合同所必须得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 |
6 | 《关于守法经营的声明函》内容包含: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注:参考格式附后。 | |
7 | 投标人资质/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 |
8 | 总部授权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证明。(若有) | |
…… |
采购文件相关内容均按本次变更修改为准。
采购人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57-22832725(宋先生)
联系地址:顺德区大良德民路行政大楼5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57-28090220(钱小姐) 传真:0757-28090210 邮编:528300
联系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祥兴西路联安市场4楼402室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建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 9 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