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区行政事业单位公务车辆定点保险变更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9-18 15:13: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问:一、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条“投标人资格要求”第四款:“2.4在黄山区设立常驻办事机构”是指投标人必须为在黄山区设立的办事机构?如果保险公司的省级或市级公司在黄山区设立了常驻办事机构,省级公司或市级公司是否可以做为投标人进行投标?
答:可以。 
问:二、根据相关管理规定,我公司全系统实现严格的“收支两条线”,下属市、县公司无基本账户和支出账户,投标保证金是否可以由我公司所在的安徽省分公司基本帐户支付?
答:可以。
 问:三、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需提供证明其赔付权限的相关批准文件复印件(商务标服务技术方案第四条投标人声明第四款),平安公司全系统理赔进行集中作业,总部对赔付权限仅设置到省级公司,省公司赔付权限的批准文件是否可以做为证明材料?
  答:可以。
 
 
 
 
 
黄山区财政局
黄山区公共源交易中心
2016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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