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弘兴招投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临川区交通运输局就流动治超执法检测车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JXHX-2016-0001)公开招标更正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8-24 10:18: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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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州市弘兴招投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受临川区交通运输局委托,经监管部门批准对其流动治超执法检测车设备采购项目(招标编号:JXHX-2016-0001)进行电子化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编号:JXHX-2016-0001
二、招标项目:
货物名称 | 采购预算(人民币) | 数量 | 规格及技术参数 |
流动治超执法检测车 | 48万元 | 1辆 | 详见招标文件 |
三、投标人应满足以下条件:
1、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相关规定
①? 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有良好的商业投标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出具财务审计报告。
③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或税收完税证明或免税证明)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自行出具承诺函)
⑥?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及包含保修内容的售后服务承诺函的原件。
3、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具备生产或代理销售改装特种车辆相关资质证明(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
5、参加本次投标的单位必须是已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 ggzy.jiangxi.gov.cn/jxzbw/)注册并办理江西省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必须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并办理江西省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
特别提醒:开标时必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投标人须提供所投本项目的服务承诺函原件(加盖公章),法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除注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外其他资质须提供原件用于资格审查)。
四、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有意向的合格供应商可从即日起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抚州市本级站(网站:http://fzggzy.jiangxi.gov.cn/fzzbw/)进行网络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
五、投标保证金:需按标书要求缴纳,否则做自动放弃投标处理。各投标人交纳费用时应注明投标项目名称和缴费人的名称。缴费人名称应与参加投标企业名称一致,否则其投标视为无效。
六、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6年09月19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电子版投标文件必须在开标时间前上传到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抚州市本级站(网址:http://fzggzy.jiangxi.gov.cn/fzzbw/),纸质版投标文件(一份正本,二份副本)递交到开标现场。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开标时以投标文件电子版为准。为防止因电子评标系统故障导致电子评标进行不下去(如遇此种情况,在请示本项目的监管部门同意后,再与纸质版正本投标文件为准,进行纸质评标)。
七、开标地点:抚州市临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川区行政综合服务中心四楼)(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CA数字证书出席开标大会)
八、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站注册及办理江西省CA数字证书等事项详见“抚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fzggzy.jiangxi.gov.cn/fzzbw/)和“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jiangxi.gov.cn/jxzbw/)共同发布的《江西省政府采购面向全国征集注册投标企业信息库的公告》,《关于办理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数字政府及电子签章有关事项的通知》。
九、已经下载招标文件且缴纳了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如果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此次投标,应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书面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放弃此次投标。若该项目因不足三家而导致重新招标,未予书面通知的单位将被取消该项目投标的资格。
采购单位:临川区交通运输局
代理机构:抚州市弘兴招投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抚州市临川区玉茗大道汽运住宅楼1幢1-201室
联系人:支先生
联系电话:15079415225
邮箱:28084617@qq.com
区采购办监督电话: 0794-8431006
注:各投标单位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过程中遇到软件相关问题,可直接咨询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免费客服电话:400-850-3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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