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汽车网_汽车采购网-政府采购信息网

临淄区车改车辆鉴定评估和拍卖机构选定项目变更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7-15 11:40: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临淄区车改车辆鉴定评估和拍卖机构选定项目

变更公告

一、项目名称:临淄区车改车辆鉴定评估和拍卖机构选定项目

二、项目编号:LZCS201604-001

三、首次公告日期:2016年07月15日

四、投标截止日期:2016年7月27日9时30分

五、变更内容:

包号

名称

供应商资格要求

预算金额

1

车辆鉴定评估机构选定

供应商除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相关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有效证件(三证合一者仅需提供《营业执照》);

2、包一供应商应具有省级以上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二手车鉴定评估机构核准证书》或有效的《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证书》;

3、供应商应具有《拍卖经营批准证书》、《公物拍卖资格证书》及中国拍卖行业协会颁发的中国拍卖行业A级企业证书及以上资质;

4、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万元

(每台车鉴定评估费用不超过280元/辆)

2

车辆拍卖机构选定

0万元

佣金不超过拍卖成交价的(含)5%/台

(买方支付)

 


变更为:

包号

名称

供应商资格要求

预算金额

1

车辆鉴定评估机构选定

供应商除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相关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有效证件(三证合一者仅需提供《营业执照》);

2、包一供应商应具有财政部门颁发的《资产评估资格证书》或具有商务主管部门颁发的《二手车鉴定评估机构核准证书》或发改委颁发的《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证书》,且在有效期内核准合格;

3、包二供应商应具有《拍卖经营批准证书》、《公物拍卖资格证书》及中国拍卖行业协会颁发的中国拍卖行业A级企业证书及以上资质;

4、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万元

(每台车鉴定评估费用不超过280元/辆)

2

车辆拍卖机构选定

0万元

佣金不超过拍卖成交价的(含)5%/台

(买方支付)

 

 

六、联系方式:

1. 采购人:临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淄博市临淄区临淄大道1号  

联系人:阎晓英        联系电话:13864327828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淄博市张店区鲁泰大道51号高分子材料创新园A座14层

联系人:姜进涛     联系电话:15216431695  0533--3591909  

 

发布人: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二O一六年七月十五日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