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恭城瑶族自治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处置车辆服务机构采购YLGLG20164001-GC招标文件更改公告(一)
项目名称:恭城瑶族自治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处置车辆服务机构采购
项目编号:YLGLG20164001-GC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蒋艳梅
项目联系电话:0773-2887388、2887399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2016年06月30日
本次变更日期:2016年07月12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恭城瑶族自治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处置车辆服务机构采购
原公告地址:http://www.ccgp.gov.cn/cggg/dfgg/gkzb/201606/t20160630_6980054.htm
三、更正事项、内容:
一、采购项目名称:恭城瑶族自治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处置车辆服务机构采购。
二、采购项目编号:YLGLG20164001-GC。
三、采购人名称:恭城瑶族自治县财政局。
地址:恭城瑶族自治县恭城镇拱辰东路88;联系人及电话:陈建华,0773-8212484。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桂林市中山北路25号3楼 ;项目联系人: 蒋艳梅 ;联系电话: 0773-2887388。
五、首次公告日期:2016年6月30日;
六、更改日期:2016年7月12日;
七、现对招标文件部分内容做出如下更改:
(一) 本项目采购人联系人及电话原为:“张粟伟,联系电话:0773-8212104”; 现更改为“陈建华,联系电话:0773-8212484”。
(二)招标文件第17页A分标“项目需求”中的服务期限原为:“在接到评估委托方的通知后,按恭城瑶族自治县财政局的要求,1个工作日内到达评估现场,现场查验被评估车辆;2个工作日内,完成全部车辆的现场查验、勘察、拓号、照相及相关服务;5个工作日内提交评估报告”; 现更改为:“在接到评估委托方的通知后,按恭城瑶族自治县财政局的要求,1个工作日内到达评估现场,现场查验被评估车辆;2个工作日内,完成全部车辆的现场查验、勘察、拓号、照相及相关服务;7个工作日内提交评估报告”。
(三)招标文件第18页B分标“项目需求”中的服务期限原为:“ 中标供应商在每次接收待拍车辆(含相关的资料)5个工作日内完成制订拍卖方案,并在15天内至少组织1场车辆拍卖会”;现更改为:“中标供应商在每次接收待拍车辆(含相关的资料)5个工作日内完成制订拍卖方案,并在15天内至少组织1场车辆拍卖会,直到本项目提供的车辆拍卖工作全部完成为止”。
(四)招标文件原“适用于B分标”评标办法废止,现更改为:
1. 价格分………………………………………………………………………30分
(1)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规定:
①对投标人认定为小型和微型企业且所投产品均为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的(以投标文件提供的符合规定的有关证明材料为准),投标价给予6%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为评标报价,即评标报价=投标报价×(1-6%);
②除上述情况外,评标报价=投标报价。
注: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产品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型、微型企业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
(3)以进入评标的最低的评标报价为30分。
最低投标人评标报价(费率%)
(4)投标人价格分 = ×30分
投标人评标报价(费率%)
2.项目服务方案分…………………………………………………………………40分
(1)总体策划方案分(满分12分)
评委对投标人总体策化方案总体上能否符合党政机关公务用车辆处置实际情况,总体策化方案的合理性、可行性、针对性;项目进度计划、分支机构办公及网点人员配备等方面情况,集体讨论形成书面材料并记录各投标人总体策化方案“一档、二档、三档”各所属档次;评委依照各投标人等级评定情况在确定档次内独立打分;各投标人等级评定说明内容无明显差异的,评委不得歧视投标人实行差别打分。
一档档次:1~4分,最低得分不少于1分,最高得分不超过4分;
二档档次:5~8分,最低得分不少于5分,最高得分不超过8分;
三档档次:9~12分,最低得分不少于9分,最高得分不超过12分。
(2)组织措施方案分(满分28分)
①组织方案分(满分10分)
评委对投标人的组织措施方案中的组织方式及管理措施的合理性、可行性、针对性等是否符合拍卖工作的要求等情况,集体讨论形成书面材料并记录各投标人组织措施方案“一档、二档”各所属档次;评委依照各投标人等级评定情况在确定档次内独立打分;各投标人等级评定说明内容无明显差异的,评委不得歧视投标人实行差别打分。
一档档次:1~5分,最低得分不少于1分,最高得分不超过5分;
二档档次:6~10分,最低得分不少于6分,最高得分不超过10分。
②宣传方案及拍卖资料制作分(满8分)
评委对投标人宣传方案的铺开面、可操作性、针对性及拍卖资料制作的规范完善性、是否符合拍卖实际工作的要求等方面情况,集体讨论形成书面材料并记录各投标人宣传方案及拍卖资料制作“一档、二档”各所属档次;评委依照各投标人等级评定情况在确定档次内独立打分;各投标人等级评定说明内容无明显差异的,评委不得歧视投标人实行差别打分。
一档档次:1~4分,最低得分不少于1分,最高得分不超过4分;
二档档次:5~8分,最低得分不少于5分,最高得分不超过8分。
③过户方案分(满分10分)
评委对投标人过户方案的合理性可行性、能否有效的协助委托方完成车辆过户等方面情况,集体讨论形成书面材料并记录各投标人过户方案“一档、二档”各所属档次;评委依照各投标人等级评定情况在确定档次内独立打分;各投标人等级评定说明内容无明显差异的,评委不得歧视投标人实行差别打分。
一档档次:1~5分,最低得分不少于1分,最高得分不超过5分;
二档档次:6~10分,最低得分不少于6分,最高得分不超过10分。
3.服务承诺分…………………………………………………………………10分
评委对投标人服务承诺中承诺的服务期限、按相关规定提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处置车辆的服务工作、总体上能否符合党政机关公务用车辆处置实际情况等方面,集体讨论形成书面材料并记录各投标人服务承诺“一档、二档”各所属档次;评委依照各投标人等级评定情况在确定档次内独立打分;各投标人等级评定说明内容无明显差异的,评委不得歧视投标人实行差别打分。
一档档次:1~5分,最低得分不少于1分,最高得分不超过5分;
二档档次:6~10分,最低得分不少于6分,最高得分不超过10分。
4.业绩及信誉分(满分20分)
①投标人具有执业注册资格的拍卖师数量进行计分,每具有1名执业注册资格的拍卖师得3分(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包括拍卖师的劳动合同复印件、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满分9分。
②投标人为中国拍卖行业协会会员的得1分(提供相关有效证材料),投标人为广西区拍卖行业协会会员的得1分(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满分2分。
③2014年以来,投标人年均承接的拍卖服务项目成交总额≥2000万元的得5分(以拍卖成交确认书复印件为准)。
④2014年以来, 年平均承接的拍卖服务项目场次(以拍卖成交为准) ≥5场/年且<10场/年的,得1分;≥10场/年且<15场/年的2分;≥15场/年且<20场/年的3分;≥20场/年的,得4分。满分4分。
注:评标委员会视评审具体情况,有可能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业绩及信誉分”相关材料复印件提供原件对应核查,未向评标委员会提供原件核查或者提供的原件与投标文件中“业绩及信誉分”相关材料复印件不一致的,不予评审,相应记O分。
5. 综合得分=1+2+3+4
(五)时间更改:
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原为:“2016年6月30日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16年7月14日止(工作日),每日上午8时~12时,下午15时~18时,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现更改为:“2016年6月30日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16年7月21日止(工作日),每日上午8时~12时,下午15时~18时,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
2.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投标保证金到达指定账户截止时间原为:“2016年7月21日上午9时00分” ;现更改为:“2016年7月28日上午9时00分”。
3. 投标文件递交起止时间原为:“2016年7月21日上午8时00分至9时00分” ;现更改为:“2016年7月28日上午8时00分至9时00分”。
(六)更改理由: 应采购人来函要求。
(七)招标文件涉及以上内容相应更改。
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
2016年7月12 日
四、其它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恭城瑶族自治县财政局
采购单位地址:恭城瑶族自治县恭城镇拱辰东路8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张粟伟:0773-8212104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广西桂林市中山北路25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蒋艳梅 0773-2887388、28873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