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营财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关于5吨密封式垃圾车的更正通知
苏州市营财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关于5吨密封式垃圾车的更正通知
受昆山市千灯镇人民政府委托,对其拟采购的5吨密封式垃圾车进行询价采购。
1.采购单位:昆山市千灯镇人民政府;
2.采购代理: 苏州市营财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联系人:张尧荣 王 英;联系电话:0512-65158669;
地址:苏州市人民路905号;邮编:215002 ;传真:0512-65816522;
3.采购编号:SZYC2016-KS-X-019 ;
4.采购内容:5吨密封式垃圾车;
5.更正事项及内容:
5.1原采购内容:5吨密封式垃圾车,现更正为:5吨自卸垃圾运输车
5.2(二)质量、技术参数更正为:
5.2.1 5吨自卸垃圾运输车技术参数
5.2.1.1底盘型号:DFL1160BX1V(国Ⅴ)
5.2.1.2发动机型号:ISDe180 50
5.2.1.3最大总质量≥15800kg
5.2.1.4额定载质量:≥9000kg
5.2.1.5整备质量:≥6605 kg
5.2.1.6油耗:≤24 L/100Km
5.2.1.7前悬/后悬:1430/1370mm
5.2.1.8接近角/离去角:20°/17°
5.2.1.9厢体:≥3800*2200*550 m3
5.2.1.10自卸角:48±2°
5.2.1.11轴距:3800mm
5.2.1.12后门开启时间:3秒
5.2.1.13系统压力: 18Mpa
5.2.2其它要求:
5.2.2.1自卸式垃圾运输车,额定能力须达5吨。
5.2.2.2液压系统由自卸回路、锁紧回路二部分组成,并须在自卸回路中加装平衡阀,使运动状态停止于任何位置而不会下沉,在锁紧回路中,加装液压锁,控制油缸在任何情况下不会自动收回和伸出。
5.2.2.3须采用气动、手动两种控制方式,气动控制,在驾驶室内控制,适用于各种天气情况下的作业,是主要控制方式;手动控制在驾驶室外,气动控制失效或驾驶室内操作无法进行时采用。
5.2.2.4工作过程由发动机取力,带动液压泵产生油压,通过液压系统控制车厢的升降,主要在驾驶室内操作。
5.2.2.5成交单位办理好车辆购置附加费、同时承担车辆上牌手续及费用,并协助采购单位办理保险手续。
5.2.2.6车辆交付前的各项工作及费用均由成交方承担(除车辆保险费)。车辆须达到国家排放标准。采购人不再承担任何费用,成交人应无条件按新标准交付车辆。
5.2.2.7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车辆到达现场经验收合格,如无质量异议,半个月内一次性付清货款。
6.昆山市政府采购监督电话:0512-57337877。
苏州市营财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16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