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章区东海河车路溪至笃豪段清污工程)更正公告
麻章区东海河车路溪至笃豪段清污工程更正公告
各投标人:
麻章区东海河车路溪至笃豪段清污工程(招标编号:20160180),现对该招标文件作以下更正:
一、更正内容:
1、原招标文件第4页第四条的第5点和第7页第三条第5点:“投标人必须前往现场进行勘察并取得业主出示证明”,现更正为:“投标人必须前往现场进行勘察并取得证明”。
2、原招标文件第4页第四条第6点和第7页第三条第6点:“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单位的在册人员,具有二级(或以上)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的注册建造师资格证及安全考核合格证(水建安B 证)”,现更正为:“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单位的在册人员,具有二级(或以上)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的注册建造师资格证及安全考核合格证(B 证)”。
3、原招标文件第5页第八条第4点:“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复印件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复印件”,更正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复印件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复印件”。
4、删除原招标文件第14页第七条第7.4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中的“(5)服务承诺”;(12)有效期内《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7)经营业绩一览表”更正为“企业财务情况”。
5、原招标文件第15页第八条第8.1点,“全部投标文件和本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有关附件及技术资料应装订成册并准备一式三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七份”现更正为 “全部投标文件和本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有关附件及技术资料应装订成册并准备一式三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6、原招标文件第21页第十九条第(5)点:“投标文件正副本均未附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以及《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相关资质证书已过有效期的”;现更正为“投标文件正副本均未附有《营业执照》、《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复印件或相关资质证书已过有效期的”。
7、原招标文件第37页附件-9第1点:“1、《投标保证金退还申请函》及银行汇款单复印件须以单独信封密封,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递交至湛江市政府采购中心综合部”,现更正为“1、《投标保证金退还申请函》及银行汇款单复印件须以单独信封密封,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递交至招标代理机构”。
8、招标文件第38页附件-10“中小企业声明函”和第39页附件-11“申请函”不需放入投标文件中。
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与本更正公告不一致的,以本更正公告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二、联系事项: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深圳市合创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联系人:邓小姐;联系电话:0759-3380589;
采购人:湛江市麻章区中小型公益性水利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中心
联系人:李生
湛江市麻章区中小型公益性水利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中心
深圳市合创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2016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