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海洋大学2016-2017年公务车辆定点加油服务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湛江市鑫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于2016年6月30日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湛江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广东海洋大学2016-2017年公务车辆定点加油服务采购项目》(采购编号:GDZJCG2016-K018)公开招标公告,现将原招标文件部分内容作如下更正:
一、原招标文件第4页的“四、项目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项目内容》。”
更改为:“四、项目内容:1、本项目分2个包组:包1:广东海洋大学湖光校区5公里内或在本校霞山校区(录林小区)经新湖大道至湖光校区路线附近的加油站;包2:广东海洋大学海滨校区周边附近加油站。2、本项目拟从包1选择2家中标供应商,包2选择1家中标供应商。3、投标人可以对其中1个包或2个包进行投标,但所投包组必须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内容。4、其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项目内容》。”
二、原招标文件第4页的“六、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2016年6月30日至2016年7月6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节假日除外)。”
更改为:“六、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2016年6月30日至2016年7月15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节假日除外)。”
三、原招标文件第12页的“16.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和期限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肆万捌仟元整(¥48000.00元)”
更改为:“16.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和期限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包1:人民币肆万贰仟陆佰元整(¥:42600.00元);包2:人民币伍仟肆佰元整(¥:5400.00元)””
四、原招标文件第19页的“33.6评标委员会按本项目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综合得分相同的(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数),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综合得分相同且投标报价相同时,按技术经济评价优劣顺序进行排序),推荐综合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并向招标人出具书面评标报告。”
更改为:“33.6评标委员会按本项目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综合得分相同的(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数),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综合得分相同且投标报价相同时,按技术经济评价优劣顺序进行排序)。包1的推荐综合得分排名最靠前的供应商为第一成中标选人,综合得分次高的供应商为第二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包1最终确定两名中标供应商。包2的推荐综合得分排名最靠前的供应商为第一成中标选人,综合得分次高的供应商为第二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包2最终确定一名中标供应商。
五、原招标文件第27页的“投标文件格式封面页,增加一项包组号,即:
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
包组号:
招标文件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其他内容不变。如有疑问可向招标代理机构查询。
特此公告。
采购人:广东海洋大学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小姐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湛江市开发区人民大道中33号湛科大厦406室(中南酒店旁)
电话:0759-3389936
传真:0759-3389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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