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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安次分局消防电瓶车、手抬机动泵及消防器材采购更正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5-27 15:31: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首次公告日期:2016-05-27
更正日期:2016-05-27
原公告项目名称:公安安次分局消防电瓶车、手抬机动泵及消防器材采购招标公告
原公告地址:河北政府采购网
项目名称:公安安次分局消防电瓶车、手抬机动泵及消防器材采购
项目编码:HB2016059500140001
项目联系人:孙俊辉
项目联系电话:0316-2360789
采购人:廊坊市安次区公安消防大队
采购人地址:廊坊市安次区永兴路62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6-2265051
代理机构:河北泰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工农路558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6-2360789
更正内容:原公告内容:有意向投标人报名时须持: ①营业执照副本;②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③税务登记证副本;④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⑤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⑥社保经办机构颁发的社会保险登记证书或开具的社保缴纳证明;⑦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原件;⑧投标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投标人为投标产品制造商的只需提供售后服务承诺函)(同一制造商产品,若制造商参加投标,则不能再授权代理商参加投标;若代理商参加投标,则同一制造商只能出具一个授权函)。投标人持以上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二套初步审查,经初审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证件不齐或证件无效者恕不接待。现更正为:有意向投标人报名时须持: ①营业执照副本;②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③税务登记证副本;④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⑤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⑥社保经办机构颁发的社会保险登记证书或开具的社保缴纳证明;⑦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原件。投标人持以上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二套初步审查,经初审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证件不齐或证件无效者恕不接待。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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