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阳县机关事务管理服务局公车处置评估、拍卖机构选定项目变更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5-11 17:30: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各投标人:
根据采购人要求,现对正阳县机关事务管理服务局公车处置评估、拍卖机构选定项目(项目编号:正政竞谈【2016】29号)作以下变更:
一、原竞争性谈判公告中第3项,合格的供应商:
3.4 A包供应商须具有省级及以上财政部门颁发的《资产评估资质证书》,并具有5名(含)以上具备资产评估资格证书的资产评估师;
3.5 B包供应商须具有省级及以上商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拍卖经营批准证书》和省级及以上财政部门颁发的《公物拍卖资格证书》,并具有2名(含)以上具有注册拍卖师资格证书的拍卖师;
现变更为:
3.4 A包供应商须具有省级及以上财政部门颁发的《资产评估资质证书》,并具有5名(含)以上具备资产评估资格证书的资产评估师或商务部门颁发的《二手车鉴定评估机构核准证书》并具有5名(含)以上具备二手车鉴定评估资格证书的二手车鉴定评估师;
3.5 B包供应商须具有省级及以上商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拍卖经营批准证书》和省级及以上财政部门颁发的《公物拍卖资格证书》或经《河南省财政厅关于确认公物拍卖企业资格结果的通报》豫财贸【2015】130号符合条件的拍卖企业并出具文件,并具有2名(含)以上具有注册拍卖师资格证书的拍卖师;
二、购买谈判文件时间更改为:
2016 年 5 月 9 日至 2016 年 5 月 12 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 时00分至 12 时00分 ,下午 15 时00分至17时00分。
其他各项保持不变
正阳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5月11日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