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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兴庆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执法车辆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5-28 13:33: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项目名称:银川市兴庆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执法车辆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N2015-HHYD-H087

首次公告日期:2015年05月26日

变更日期:2015年05月28日

 

变更事项:

招标人名称:银川市兴庆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招标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晓玲         电话:0951-6023784    

招标代理机构全称:宁夏黄河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越       电话:0951—5051910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更正日期:2015年5月28日

更正事项:

原招标公告中:3.为保证本招标项目按期完工,选取有一定经济实力的投标单位参与本工程施工,本项目采用预收履约保证金的方式验证投标单位的经济实力,投标单位在报名截止后3个工作日内,向银川市兴庆区招标办缴纳伍万元整(¥50000.00元)预交合同履约保证金。投标人持预交履约保证金进账单到银川市兴庆区招标办换取预交履约保证金收据。(收款单位: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政府招标采购办公室;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银川市新华支行;账户:1060 2907 2914;注:转账时在进账单备注或附言用途栏注明公司名称,保证金需以公司对公账户缴纳)。

 

现更正为:

3.为保证本招标项目按期完工,选取有一定经济实力的投标单位参与本采购项目,本项目采用预收履约保证金的方式验证投标单位的经济实力,投标单位在报名截止后3个工作日内,向银川市兴庆区招标办缴纳伍万元整(¥50000.00元)预交合同履约保证金。投标人持预交履约保证金进账单到银川市兴庆区招标办换取预交履约保证金收据。(收款单位: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政府招标采购办公室;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银川市新华支行;账户:1060 2907 2914;注:转账时在进账单备注或附言用途栏注明公司名称,保证金需以公司对公账户缴纳)。

其他内容不变,特此公告!

 

                                 

 宁夏黄河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五月二十八日

 

本项目招标公告其它内容不变

 

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银川市兴庆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采购人地址:银川市文化街与进宁北街交叉口

采购人联系方式:周主任 0951-6023784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宁夏黄河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银川市北京中路瑞银财富中心A座8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王越 0951-5051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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