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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九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赣州市公共交通总公司赣州市中心城区公共自行车租赁系统及运营项目(项目编号:GZJD2016-GZ-G005)更正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4-18 13:15: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项目名称:赣州市九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赣州市公共交通总公司赣州市中心城区公共自行车租赁系统及运营项目(项目编号:GZJD2016-GZ-G005)

项目编号:GZJD2016-GZ-G005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奔

项目联系电话:0797-8160099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2016年04月02日

本次变更日期:2016年04月18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赣州市九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赣州市公共交通总公司赣州市中心城区公共自行车租赁系统及运营项目(项目编号:GZJD2016-GZ-G005)公开招标的公告

原公告地址:http://sso.ccgp.gov.cn/GS0/pageWrapper?waitUrl=http:%252F%252Fncpms.ccgp.gov.cn%252FGS6%252Fhello%252Fbench%253F%26workFlagNm%3D%25E8%25B4%25A2%25E6%2594%25BF%25E9%2583%25A8%25E6%2594%25BF%25E5%25BA%259C%25E9%2587%2587%25E8%25B4%25AD%25E7%25AE%25A1%25E7%2590%2586%25E4%25BA%25A4%25E6%2598%2593%25E7%25B3%25BB%25E7%25BB%259F%26nodeNm%3D%25E6%2588%2591%25E8%25A6%2581%25E5%258F%2591%25E6%25A0%2587%25E8%25AE%25AF%26from%3Dmenu

 

三、更正事项、内容:

赣州市九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赣州市公共交通总公司的委托,对赣州市中心城区公共自行车租赁系统及运营项目进行电子化公开招标,经采购人确认,现对2016年4月2日发布的公开招标文件及公告就有关事项澄清更改如下:

一、更改事项1:原招标文件,评分标准,技术分中,3.技术性能(10分):

3.1系统性能(4分):系统具备20万次/天公共自行车租借数据的处理能力,得1分;每增加10万次/天加1分,最高得4分。(以投标人提供的日租用量最高的城市项目为准,不累计得分。投标文件中须上传项目所在城市的政府行业主管部门的盖章证明材料、业主方证明材料及租还日报表截图需盖业主加盖公章原件扫描件,缺项不得分)

3.2数据库(2分):具备采用非开源大型数据库(注:大型数据库须支持并行服务器应用及集群扩展应用)的项目案例,每有一个得1分,最高得2分。(须提供大型数据库原厂出具针对城市公共自行车项目的大型数据库产品的使用证明、项目业主方针对该项目案例提供的用户使用证明并加盖业主公章)。

3.3IC卡兼容性(1分):供应商投标的锁止器须兼容金融IC卡,并具有银行卡检测中心出具的兼容性检测报告得1分,缺项不得分。(锁止器须为自主产品,非自主产品无效,并须提供检测报告、银行卡检测检索截图及软件著作权原件,评标现场查看原件)

3.4云计算扩展应用(1分):投标人具备公共自行车租赁系统的云计算扩展应用案例,有得1分。(云计算需提供公安部门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方面的备案材料)。

3.5IC卡对接开发能力(2分):投标人在已实施项目中具有与市民卡对接实现一卡通的成功案例得2分。(需提供合同及市民卡公司的证明材料,投标文件中须上传有效的合同及证明材料扫描件,原件现场查看,否则不得分)

现更改为:

3.1系统性能(5分):系统具备10万次/天公共自行车租借数据的处理能力,得1分;每增加10万次/天加1分,最高得5分。(以投标人提供的日租用量最高的城市项目为准,不累计得分。投标文件中须上传项目所在城市的政府行业主管部门的盖章证明材料、业主方证明材料及租还日报表截图需盖业主加盖公章原件扫描件,缺项不得分)

3.2IC卡兼容性(2分):供应商投标的锁止器须兼容金融IC卡,并具有银行卡检测中心出具的兼容性检测报告得2分,缺项不得分。(锁止器须为自主产品,并须提供检测报告、银行卡检测检索截图及软件著作权原件,评标现场查看原件)

3.3IC卡对接开发能力(3分):投标人在已实施项目中具有与市民卡对接实现一卡通的成功案例得3分。(需提供合同及市民卡公司的证明材料,投标文件中须上传有效的合同及证明材料扫描件,原件现场查看,否则不得分)

二、更改事项2:原公开招标文件及公告中,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6年4月25日14:30(北京时间,因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系统时间与北京时间略有差异,实际开标时间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系统显示时间为准),开标地点: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9.1投标供应商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2016年4月20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逾期不再受理。

现更改为: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6年5月3日14:30(北京时间,因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系统时间与北京时间略有差异,实际开标时间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系统显示时间为准),开标地点: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9.1投标供应商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2016年4月29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逾期不再受理。

三、更改事项3:原招标文件,评分标准,技术分中,4.设备演示,4.3手机功能(4分):

演示手机APP进行客服工作,投标人准备一张空白用户卡,无借车功能,通过手机客服APP操作实现签约发卡、读卡、充值、挂失、解挂等功能;得2分。

演示手机扫码租车功能。由采购人或招标代理现场随机提供一张银行卡用于支付,支付结果以收到银行扣费短信为准,得2分。(所扣费用非投标人所得)

现更改为:

演示手机APP进行客服工作,投标人准备一张空白用户卡,无借车功能,通过手机客服APP操作实现签约发卡、读卡、充值、挂失、解挂等功能;得2分。

演示手机扫码租车功能。支付结果以收到扣费信息为准,得2分。

四、更改事项4:原招标文件,评分标准,商务中,2.业绩

2.1投标人承接同类项目建设项目,单份合同规模不少于80个站点且自行车2000辆以上的得1分,两份得2分,以此类推,最高得6分。(同城市项目不累计得分)

2.2投标人具有运营管理城市公共自行车服务系统的业绩,单份合同每年度运营费200万(含)以上得3分。

现更改为:

2.1投标人承接同类项目建设项目,单份合同规模不少于37套站点设备且自行车1000辆以上的得1分,两份得2分,以此类推,最高得6分。

2.2投标人具有运营管理城市公共自行车服务系统的业绩,单份合同每年度运营费169万(含)以上得3分。

五、更改事项5:招标文件27页,自行车亭棚的其它要求:

中标供应商如委托第三方厂家生产制作安装亭棚,第三方厂家必须为具有国家钢结构三级(含)以上资质的专业厂家,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与第三方签订的合作协议意向书,并附厂家资质证书扫描件。应具有相应资质,且由采购人确认后方可生产安装。

现更改为:

中标供应商如委托第三方厂家生产制作安装亭棚,第三方厂家必须为具有中国钢结构制造企业三级(含)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的专业厂家,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与第三方签订的合作协议意向书,并附厂家资质证书扫描件。应具有相应资质,且由采购人确认后方可生产安装。

六、更改事项6:招标文件23页,应用服务器

与数据库服务器同一品牌,机架式。

现更改为:

应用服务器与数据库服务器同一品牌,机架式。

七、更改事项7:招标文件23页,存储阵列:

与数据据服务器同一品牌,机架式。机架式与数据库、应用服务器同一品牌。

现更改为:

存储列阵为机架式,并与数据库服务器、应用服务器同一品牌。

八、更改事项8:招标文件11页:

24.2评标委员会认为,排在前面的中标供应商的最低投标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低于本项目预算价60%的投标报价),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现更改为:

24.2评标委员会认为,排在前面的中标供应商的最低投标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九、补充事项1:招标文件22页,数据库服务器,补充以下参数要求:

数据库服务器需配备2口HBA卡

十、补充事项2:招标文件22页,应用服务器,补充以下参数要求:

应用服务器需配备2口HBA卡

 

十一、补充事项3:招标文件29页,自行车意外保险,补充以下要求:

经营期间,任何事故造成的赔偿由运营商承担。

十二、补充事项4:招标文件30页,六、其它要求,补充以下要求:

4.本项目须邀请7名专家参与项目验收,邀请专家所需的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十三、澄清事项1:本项目中各租赁点的用电将由赣州市园林局负责将外电接入至集中控制柜,租赁点内的电源及网络接通工作由中标人自行负责。

 

此澄清更改公告为《招标文件》及公告不可分割的部分,原招标文件及公告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

 

赣州市九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

采购人: 赣州市公共交通总公司

地址:章贡区兴国路7号

电话:0797-8082916

联系人:胡女士

 

代理机构:赣州市九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赣州市赞贤路黄金时代小区9-115号三楼

电话:0797-8160099

传真:0797-8160099

联系人:李奔

 

四、其它补充事宜:

 

五、本项目招标公告其它内容不变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赣州市公共交通总公司

采购人地址:章贡区兴国路7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胡欲晓 0797-8082916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赣州市九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赣州市赞贤路黄金时代小区9-115号三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李奔 0797-8160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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