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清河汽车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赣江街、湘江街、规划路三、皇冠路北段及二支渠桥梁工程监理更正公告
项目名称:赣江街、湘江街、规划路三、皇冠路北段及二支渠桥梁工程监理
项目编号:2015CD-015(HTZB-2015-068)
首次公告日期:2015年04月13日
本次变更日期:2015年04月14日
变更事项:
由原公告标题:赵素通赣江街、湘江街、规划路三、皇冠路北段及二支渠桥梁工程监理公开招标公告
现更正为:河北清河汽车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赣江街、湘江街、规划路三、皇冠路北段及二支渠桥梁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由原投标截止日期:2015年04月17日 17:00
现更正为:2015年05月05日 09:30
其他内容不变:
赣江街、湘江街、规划路三、皇冠路北段及二支渠桥梁工程监理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15CD-015(HTZB-2015-068)
1、河北清河汽车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的赣江街、湘江街、规划路三、皇冠路北段及二支渠桥梁工程,已由项目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概况如下:
2.1 该工程位于清河县境内,本次招标规模约1500万元。
2.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3 本次招标范围如下:
赣江街、湘江街、规划路三、皇冠路北段及二支渠桥梁工程;主要包括:赣江大街(标致路-中华路)长580.46m、湘江大街(标致路-中华路)长580.46m、皇冠路(邢清公路-湘江大街)长1360.79m、规划路三(赣江大街-湘江大街)长511.62m、邢清公路跨丰收二支渠桥梁工程,施工及缺陷责任期内的监理工作。
2.4 监理周期 120日历天。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质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市政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近三年承建过同类工程监理业绩。监理企业投标拟安排的施工现场工作的监理人员须持有住房城乡建设部核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或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核发的《河北省监理工程师考试合格证书》、《河北省监理员考试合格证书》,监理人员在专业和数量配备上必须达到《河北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标准》(冀建市(2011)552号附件1)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满足以上条件的均可对该项目向招标人提出报名申请。
3.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申请人于2015年 4 月 13 日至2015年 4 月 17 日(不含节假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业绩合同、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以上资料报名时须携带原件到场,并提供逐页加盖报名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到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清河县行政服务大厅四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开标时间: 2015年 5 月 5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厅
评标方法和标准: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6、注意事项:开标时,投标人应当持有“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原件,否则投标无效。查询时间的期间为10年,如企业成立时间至今不足10年时,查询时间的期间为企业成立至今,否则其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无效,其投标文件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7.发布媒介: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河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北清河汽车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赵素通
电话:0319-8131131
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牛文远
联系电话:0319-8290975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鸿泰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邯郸市从台路495号中道大厦B座26层
联系人:于翔
电 话:13315058680
招标监察部:联系人:魏子伟 电话:15297512315
2015年 4 月 13 日
本项目招标公告其它内容不变
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河北清河汽车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采购人地址:河北清河汽车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采购人联系方式:赵素通、0319-8131131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河北鸿泰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邯郸市从台路495号中道大厦B座26层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于翔、133150586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