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香洲区环境卫生管理所、珠海市香洲区拱北环境卫生管理所、珠海市香洲区南湾环境卫生管理所垃圾压缩站配套车辆和设备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各供应商:
现对本项目(招标编号:ZHWZ2015-168HW)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中有关问题作出澄清、修改。
一、对“15立方米连体式垃圾压缩设备要求”有关内容进行如下修改:
1.取消招标文件第37页15立方米连体式垃圾压缩设备的实物照片。
2.在“连体式垃圾压缩设备综合要求”的“(三)、料斗举升装置及连体式料斗”中,取消招标文件第38页“3、★翻起装置可配100-1100 升国际标准通用垃圾桶,亦可配1-1.2 m3的铁制料斗,两侧另设有投料口,可投放大件垃圾。”的内容。
3.在“连体式垃圾压缩设备综合要求”的“(十)、其他配置”中,招标文件40页“PD745U-15垃圾压缩设备”删除,招标文件40页“海沃工具包总成”改为“工具包总成”。
二、在“8m3连体式垃圾压缩设备要求”的“18)单机随机备品备件、专用工具”中,招标文件46页“安装钢板一副”改为“安装钢板二副”,该栏对应的“1副”改为“2副”。
三、对“二、10立方米分体压缩设备”有关内容进行修改,修改后的要求附后。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1.基本要求中,招标文件46页“双箱位换箱方式;压缩机移位”改为“压缩机固定式”。
2.压缩式垃圾中转站工作流程中,招标文件47页“满载的垃圾箱由钩臂车勾起运走。同时,压缩机移位装置将压缩机横向移到另一空箱位置,对另一空箱位置,对另一空箱继续重复进行垃圾压装工作”改为“满载的垃圾箱由钩臂车勾起运走”。
3.技术参数要求中,“主要由机体、液压站及油缸、推头、倾翻装置、顶蓬、推拉箱装置、垃圾集装箱开门装置、锁紧装置、压缩机位移装置、导轨等组成”改为“主要由机体、液压站及油缸、推头、倾翻装置、顶蓬、推拉箱装置、垃圾集装箱开门装置、锁紧装置”;垃圾集装箱的数量由“2只”改为“1只”;“有效容积:12m3”改为“有效容积:10-12m3”。
招标文件其他相关内容根据以上原则进行相应调整。本更正文件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未及部分以原招标文件为准,若招标文件有关条款与本文件有矛盾,以本更正文件为准。
特此公告。
附:更正公告附件(点击下载)
珠海市香洲区环境卫生管理所
珠海市香洲区拱北环境卫生管理所
珠海市香洲区南湾环境卫生管理所
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五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