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江县环保局垃圾车采购项目补遗
作者: 发布于:2015-05-11 11:39: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拟各位潜在投标人: 垫江县环保局垃圾车等设备采购项目的第一篇的投标人资格的(二)特定资格条件由“1,投标人具有生产或制造专用汽车设备的经营范围,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鲜章”改为“投标人具有生产或制造或销售专用汽车设备的经营范围,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鲜章”其他内容不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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