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化县医院智能化轨道小车传输系统采购更正
项目名称:智能化轨道小车传输系统设备及服务采购
项目编号:XSCGDH2015049
首次公告日期:2015年04月13日
本次变更日期:2015年04月27日
变更事项:
各潜在投标供应商:
一、现对招标编号为“XSCGDH2015049德化县医院智能化轨道小车传输系统设备及服务采购”的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和补充:
1、招标文件的第五部分政府采购合同(智能化轨道小车物流传输系统设备安装及服务采购合同)中关于“11.1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一周(7日)内预付30%货款,货物进场后一周(7日)内付50%(可以分批进场,相应分批付款)货款,竣工一周(7日)内付15%货款,余款5%到保修期结束后结清。”
现修改为:“11.1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一周(7日)内预付30%货款(乙方提供同等金额的银行保函),货物进场后一周(7日)内付20%(可以分批进场,相应分批付款)货款,系统安装验收正常运行一个月后付45%货款(一周内付款),余款5%到保修期结束后结清。”
2、招标文件的第五部分政府采购合同(智能化轨道小车物流传输系统设备安装及服务采购合同)中关于“4、合同价款:4.2该合同的价格组成详见按招标文件规定列出的分项价格清单和中标人的分项报价明细清单。”
现补充条款如下:“4.2该合同的价格组成详见按招标文件规定列出的分项价格清单和中标人的分项报价明细清单。在本合同完成后三年内,甲方后续如需增加的轨道小车站点,并依法进行招标采购,则本次招标采购的中标人在后续参加投标时,其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本次中标单价。”
3、本项目原定于2015年5月5日下午15:30(北京时间)开标,现将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更改为2015年5月13日下午15:30 (北京时间);提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顺延到2015年5月12日下午17:00前 (北京时间)。
4、招标文件的其它内容不变。
二、招标文件中涉及上述修改内容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
三、根据政府采购法和本招标文件的规定,本补充通知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对各投标供应商具有约束力。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小姐、蒋小姐,联系电话:0595-28679988,传真:0595-28252555,邮编 362000。采购单位联系人:苏先生,联系电话:18050908959。
特此通知!
福建鑫盛招标有限公司
二0一五年四月二十七日
本项目招标公告其它内容不变
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德化县医院
采购人地址:德化县医
采购人联系方式:苏先生,联系电话:18050908959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福建鑫盛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宝洲路灯星运输大队九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蒋、张小姐,联系电话:0595-286799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