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关于湖里市政环卫车辆作者: 发布于:2015-04-24 11:26: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各潜在投标人:
接采购人通知,关于我司公开招标 “2015-HCGK-H034-湖里市政环卫车辆采购”项目,现对招标文件作如下更改:
招标文件第10页符合性要求中“(8)投标内容与招标内容及要求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或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条款(如不满足保修期、交货期、结算方式和条件等要求);”更改为“(8)投标内容与招标内容及要求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或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条款(如不满足保修期、结算方式和条件等要求);”
按招标文件规定,本通知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通知如与招标文件中相应条款有冲突的以本通知为准。电话为0592-5559656,传真为0592-5333807。
特此通知
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2015年4月24日
回 执
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关于贵司发来的<关于2015-HCGK-H034-湖里市政环卫车辆采购的更改通知>我司已收悉
特此回执!
投标单位:(盖章)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