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科联招标中心经开区环卫车辆维修服务定点政府采购
一、招标文件中第13页“七、合同签订”原为:“(一)合同授予标准,合同将……,综合评分排名第一的投标人。”, 现更正为: “(一)合同授予标准,合同将……,综合评分排名前三位的投标人。”。
二、招标文件中第13页“七、合同签订,(二)签订合同”,第(1)原为“投标人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应按中标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地点与政府采购信息网" href="http://www.caigou2003.com/">政府采购信息网" href="http://www.caigou2003.com/">采购人签订合同。”,现更改为“(1) 向被确定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具备履行合同能力,综合评分排名前三位的投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投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须按中标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地点与政府采购信息网" href="http://www.caigou2003.com/">政府采购信息网" href="http://www.caigou2003.com/">采购人签订合同。”
增加以下条款:
(4) 中标供应商按总车辆百分比来分配车辆定点维修,分配如下:
综合评分排名 | 总车辆维修额度(%) |
第一名 | 40% |
第二名 | 35% |
第三名 | 25% |
三、招标文件第13页“八、其它要求”中“(1)中标服务费……,签订合同前,中标供应商应向政府采购信息网" href="http://www.caigou2003.com/">政府采购信息网" href="http://www.caigou2003.com/">采购代理机构一次付清中标服务费。”,现更正为: “中标服务费……,签订合同前,由中标供应商平均支付向政府采购信息网" href="http://www.caigou2003.com/">政府采购信息网" href="http://www.caigou2003.com/">采购代理机构一次付清中标服务费。”。
四、招标文件中 “招标文件的发售” 原为:“
五、招标文件中 “投标截止时间” 原为:“
六、招标文件中 “递交投标保证金时间” 原为:“
其他事项不变。
特此通知。
政府采购信息网" href="http://www.caigou2003.com/">政府采购信息网" href="http://www.caigou2003.com/">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胡政,电话:0771-2273829 ,传真:0771-2273500
政府采购信息网" href="http://www.caigou2003.com/">政府采购信息网" href="http://www.caigou2003.com/">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南宁市大学东路17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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