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关于湖里市政环卫车辆
作者: 发布于:2015-04-17 17:31: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各潜在投标人:
关于我司2015年4月16日发布的“2015-HCGK-H034-湖里市政环卫车辆采购”的招标公告,现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作如下更改:
1、删除第(3)条款“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材料)”的规定;
2、“投标人代表若不是法定代表人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更改为“投标人代表若不是法定代表人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投标人代表身份证有效复印件。”
按招标文件规定,本通知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通知如与招标文件中相应条款有冲突的以本通知为准。电话为0592-5559656,传真为0592-5333807。
特此通知
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2015年4月17日
各潜在投标人:
关于我司2015年4月16日发布的“2015-HCGK-H034-湖里市政环卫车辆采购”的招标公告,现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作如下更改:
1、删除第(3)条款“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材料)”的规定;
2、“投标人代表若不是法定代表人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更改为“投标人代表若不是法定代表人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投标人代表身份证有效复印件。”
按招标文件规定,本通知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通知如与招标文件中相应条款有冲突的以本通知为准。电话为0592-5559656,传真为0592-5333807。
特此通知
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2015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