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公安消防支队举高消防车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郑州市公安消防支队的委托,就郑州市公安消防支队举高消防车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采购项目名称:郑州市公安消防支队举高消防车采购项目
2、采购项目编号:CDZBCG-2017-1958
3、采购范围:本项目共分为两个标包:
第一包:采购一台70米登高平台消防车(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第二包:采购一台40米多功能云梯消防车(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交 货 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60日内
5、质量要求:合格
6、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7、预算金额:约1300万元
8、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制造商或经销商,具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并具备相应的生产或经营范围、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书;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所投消防车需具有国家强制性认证证书(3C认证)且符合国五标准;(交车时提供,报名时须提供承诺函。)
3、供应商所投消防车需经过国家消防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且取得合格检测报告或获取市场准入资质(附检测报告);(交车时提供,报名时须提供承诺函。)
4、供应商需具有在有效期内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查询日期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根据武豫消〔2015〕36号文规定,对于合同履行不认真、售后服务不尽责,被河南省消防总队列入黑名单的厂家,未满三年期限的禁止参与本项目投标;
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人报名时和开标前一日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河南省政府采购网(www.hn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信用信息查询的时间期限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前3年,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同时对信用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
7、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8、本次招标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1、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7年 11月 23 日至2017年 11 月 29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
2、招标文件出售地点: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郑州市中原区冉屯路9号中机工程办公楼9楼);
3、招标文件出售方式:现场出售,现金购买;
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包(¥:500.00元/包),售后不退。
5、其他有关事项:购买招标文件应持以下资料:
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② 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③ 符合招标公告要求的认证证书和检测报告;(交车时提供,报名时须提供承诺函)
④ 提供2016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如供应商成立时限不足要求时限的,由供应商根据自身成立时间提供证明材料);
⑤ 提供供应商近半年以来任意月份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和缴纳社保证明材料;
⑥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自行承诺);
⑦ 在有效期内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
⑧ “信用中国”网页版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查询日期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以上相关资料验原件,留加盖公章且按顺序装订的复印件一套,投标人为经销商的,第③项资料提供加盖制造商单位公章的(承诺函)复印件。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7年 12 月 13日上午9:30整;
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郑州市中原区冉屯路9号中机工程办公楼7楼);
3、其他有关事项: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 开标有关信息
1、开标时间:2017年 12 月 13 日上午9:30整;
2、开标地点: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郑州市中原区冉屯路9号中机工程办公楼7楼);
3、其他有关事项:各投标人需委派代表参加开标会议。
七、发布公告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八、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郑州市公安消防支队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0371-68581058
地 址:郑州市桐柏路222号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周女士 宋先生
电 话:18638009681 18503866125
地 址:郑州市中原区冉屯路与秦岭路交叉口南100米路东中机工程大厦B座9楼
邮箱:cdzfcg@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