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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新能源车辆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7-11-20 17:36: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桂林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新能源车辆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新能源车辆采购

项目编号:GXJH2017-D012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余鑫龙

项目联系电话:0773-282919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桂林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地址:桂林市象山区环城西一路214号

联系方式:高永铭 0773-226802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余鑫龙 0773-2829198

代理机构地址: 桂林市西凤路4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桂林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规定,现就新能源车辆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本次公开招标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新能源车辆采购

二、采购项目编号:GXJH2017-D0123

三、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及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序号

货物名称

数量

单位

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

纯电动新能源双层公交车

36

为贯彻国家和地方政府关于大气污染治理,推广新能源汽车的使用要求,积极响应桂林市建设国际旅游胜地和宜居城市的工作目标,以及桂林市创建公交都市的工作要求。我公司拟更新购买36辆纯电动新能源双层公交车。

 

(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不含国家对汽车厂的新能源车辆采购国补金额):6120万元。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的规定,计算机设备(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和平板式微型计算机)、输入输出设备(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管型荧光灯镇流器)、生活用电器(空调机、电热水器)、照明设备(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和高压钠灯)、电视设备、视频监控设备、便器、水嘴等为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投标人的投标货物必须使用财政部现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目录内的产品。

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招标采购促进广西工业产品产销对接实施细则的通知》(桂政办发【2015】78号)。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备合法资格。

2、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可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供应商主体信用记录,同时在投标文件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七、供应商网上报名要求:

潜在供应商在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http://ggzy.guilin.cn)以登录或注册方式完成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17 11 20 公告发布之时起2017 11 25 日止。

八、招标文件的获取:

1、发售时间:2017 11 20 公告发布之时起2017 11 25 日止。

2、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本250元,售后不退。

3、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潜在供应商登陆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guilin.cn)完成网上报名后,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缴纳招标文件费用后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并在交易系统打印购买招标文件回执码。

九、投标保证金(人民币):612000元。须足额交纳,否则投标无效。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2月14日09时30分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账户通过网银转账方式缴纳,保证金缴纳银行账户信息请登录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查看。

十、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7年12月14日09时30分止,将投标文件密封提交至到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桂新区西城中路69号西辅楼四楼)11号开标室,并同时携带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购买招标文件回执码和投标保证金网银转账电子账单(不须密封,单独提交),未携带相关材料或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

投标文件递交起止时间:2017年 12月14日09时00分至09时30分。

十一、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7年12月14日09时30分在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桂新区西城中路69号西辅楼四楼)11号开标室开标。投标人可以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会议(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

十二、信息公告发布媒体:http://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 www.gxzfcg.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zfcg.guilin.gov.cn(桂林市政府采购网)、http://ggzy.guilin.cn(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十三、本次投标联系事项:

1、采购人名称:桂林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地址:桂林市象山区环城西一路214号

    联系人:高永铭   联系电话: 0773-2268020

 2、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桂林市西凤路4号

项目联系人:余鑫龙   联系电话:0773-2829198

 

 

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20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详见公告正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612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11月20日 17:34 至 2017年11月25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详见公告正文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详见公告正文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2月14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12月14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详见公告正文

 

七、其它补充事宜

详见公告正文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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