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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咸阳市公安局渭城分局消防大队54米登高平台消防车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7-07-26 10:30: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陕西省咸阳市公安局渭城分局消防大队54米登高平台消防车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咸阳市公安局渭城分局消防大队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陕西省咸阳市公安局渭城分局消防大队54米登高平台消防车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陕西省咸阳市公安局渭城分局消防大队54米登高平台消防车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2017年咸渭财收第758号

三、采购单位名称:咸阳市公安局渭城分局消防大队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五、项目资金性质:财政专项资金(预算资金约500万元

、采购内容和要求:

54米登高平台消防车

具体内容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六、投标人资质要求:

  (一)具有在国内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企业法人或者其它组织,并出具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若已经办理三证合一,只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二)投标人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证、授权代表本单位证明(投标截止前三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或劳动合同);

(三)供应商为经销商须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函;(生产厂家直接投标不需提供售后服务承诺函)。

 说明: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一)《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三)《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四)《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八、招标文件发售:

 (一)发售时间:2017年7月26日至2017年81(09:00-12:00、14:00-17:00,节假日除外)。

(二)发售地点:咸阳市西咸新区沣西新城世纪大道铁投佳苑4号楼8层803号

 (三)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谢绝邮寄。

(四)购买招标文件请携带有效的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

九、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一)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8月1514:30

(二)开标时间:2017年8月1514:30

(三)投标开标地点:咸阳市西咸新区沣西新城世纪大道铁投佳苑4号楼8层803号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采购项目联系人:杨工

  电话:029-33681830  

 

                             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7月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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