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朝阳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垃圾压缩车购置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北京市朝阳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北京市朝阳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垃圾压缩车购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北京市朝阳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垃圾压缩车购置项目
项目编号:0773-1741GNOA0067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艺芬、张妃、邹家恒
项目联系电话:010-6840502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市朝阳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香河园中里
联系方式:魏超010-6462542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赵艺芬、张妃、邹家恒010-68405026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21号久凌大厦15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包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分包预算(万)元 | 交货时间 | 交付地点 |
1 | 5立方垃圾压缩车 | 14 | 548.8 | 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 | 买方指定地点 |
2 | 重型垃圾压缩车-1 | 14 | 781.2 | 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 | 买方指定地点 |
3 | 重型垃圾压缩车-2 | 16 | 1088 | 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 | 买方指定地点 |
合计 |
| 2418 |
- 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技术部分。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根据朝纪发[2011]2号令提供廉洁准入证明;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4)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418.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3月29日 09:00 至 2017年04月06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21号久凌大厦南楼15层
招标文件售价:¥4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4月21日 13: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4月21日 13:3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21号久凌大厦南楼15层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1、凡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由其法人授权代表本人携带以下资料文件(每页加盖投标人公章),到招标代理机构查验后,方可购买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1)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三证合一);
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购买招标文件的授权)(原件);
3)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以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3、开标时请各投标人安排授权代表参加开标大会。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与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联系。
4、评定办法:综合评分法。
5、传 真:010-68405006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北京海淀支行
帐 号:867080112810001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