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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县消防车辆购置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7-03-27 16:27: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开标时间:2017年04月21日09时00分
项目名称:消防车购置
机构项目编码:HB2017033170020002
项目联系人:王玲
项目联系电话:0312-3018869
采购人:易县公安消防大队
采购人地址:易县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2-5633576
代理机构:河北讯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保定市百花东路240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2-3018869
预算金额:510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7年04月21日09时0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7-03-28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7-04-01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易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0元
开标地点:易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投标人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有承担项目能力、良好资信、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其企业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中须包括消防车的生产或销售。(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投标人须出具生产厂家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代理商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厂家公章视为原件)。3、投标人如是代理商的,所投产品(8吨水罐消防车、3吨水罐消防车、消防巡逻车)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唯一的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函;投标人如是生产厂家须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函。4、投标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到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对本项目进行投标,按报名时间的先后顺序,只接受第1名单位报名。6、所投产品(8吨水罐消防车、3吨水罐消防车、消防巡逻车)生产厂家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只能授权一个代理商,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生产厂家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提出投标申请,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以报名时间早的为准。
采购数量:一批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招标项目编号:HBXT-201703019 报名时携带下列资料原件: 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只须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开户许可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代理商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厂家公章视为原件)、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函(代理商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函(生产厂家提供)、检察机关开具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资信证明、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金证明、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等资料的原件。同时携带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留我公司备案。开标时需提供上述资料原件,以备资格后审。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者,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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