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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公安消防总队消防车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10-31 15:17: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黑龙江广瑞招标有限公司受黑龙江省公安消防总队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黑龙江省公安消防总队消防车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公安消防总队消防车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SC[2016]422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451-5886354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黑龙江省公安消防总队

地址:黑龙江省公安消防总队

联系方式:刘先生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黑龙江广瑞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高先生

代理机构地址: 哈尔滨市香坊区南直路4号一单元32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一、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公安消防总队消防车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SC[2016]4222

三、交 货 期:合同签订后60日内交货。

四、交货地点:黑龙江省公安消防总队指点地点。

五、招标内容:一包:干粉二氧化碳联用消防车12台,二包:干粉泡沫水联用消防车16台。

    采购预算:一包:12,000,000.00元,二包:14,800,000.00元。

    付款方式:货到安装调试完成,经验收合格后付合同总价款的95%,余款质保期满后十

                  五个工作日内付清。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1、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投标人资格条件;在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中,有符合该项目的消防特种车辆生产销售营业范围,并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成功的合格供应商。2、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须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银行许可证;3、提供相似类型的业绩证明材料及其它有效证明材料。4、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企业及供货商;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要求,投标供应商在黑龙江省本地具有售后服务能力,外地企业应有能够满足售后服务要求的本地售后服务机构7、本项目为综合评分法,资格后审。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68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10月31日 09:00 至 2016年11月04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哈尔滨市香坊区南直路4号一单元32楼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选定拟参与项目“进入”,点击“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携带报名成功后网页截图到哈尔滨市香坊区南直路4号一单元32楼购买招标文件。供应商领取招标文件时携代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银行许可证、法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产品生产许可证(经销商提供厂家产品生产许可证及经营许可证)、国家消防装备质量监督中心出具的整车性能检测报告、强制认证CCC及国家相关行业要求的资质证明材料、本地售后服务机构长期售后服务合作协议(并提供加盖所合作售后服务机构公章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发售文件日期内的无犯罪行贿记录查询、单位介绍信等有效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保证以上信息真实可靠,如因投标人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1月22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11月22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哈尔滨市香坊区南直路4号一单元32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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