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环境保护局、衡水市环境监测站衡水市环境保护局监测站应急水质、大气监测车及监测设备公开招标公告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衡水市环境保护局、衡水市环境监测站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衡水市环境保护局监测站应急水质、大气监测车及监测设备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衡水市环境保护局监测站应急水质、大气监测车及监测设备
项目编号:DHHBZC201604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吕伟东
项目联系电话: 0311-85850295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衡水市环境保护局、衡水市环境监测站
地址:自强街120号
联系方式:王书院 0318-212275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吕伟东 0311-85850295
代理机构地址: 石家庄市裕华区通园街168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承揽本项目合法的经营范围;2、投标人必须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合格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有能力为本项目所采购设备提供供货、安装调试和售后服务保障的供应商;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571.4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10月17日 09:00 至 2016年10月21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石家庄市裕华区通园街168号
招标文件售价:¥6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金发售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1月08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11月08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三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投标人必须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合格供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