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局道路清洁专用车辆政府采购项目z招标公告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局
道路清洁专用车辆政府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一、采购人名称: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局
采购人地址:东营市东四路与北一路交叉口西南角
采购人联系方式:0546-8325108
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东营鲁元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地址:东营府前街105号开元公司301室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546-8082202
三、政府采购编号:DYETDZZC2016-67#
四、项目名称: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局道路清洁专用车辆政府采购项目
五、采购内容及分包情况:
次采购内容为本国产品。本项目采购16吨洗扫车、8吨洗扫车、路面养护车、小型扫路车、16方高压冲洗车、16方低压清洗车(洒水车)、路灯维修升降车、25吨喷雾抑尘车、雪铲(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包括车辆的供应、安装调试、技术培训、车辆挂牌、手续办理、质保及售后服务等达到车辆上路正常行驶的所有内容。采购项目预算资金2135万元人民币。
共分4个包: 其中,A包为16吨洗扫车15辆、8吨洗扫车2辆、小型扫路车5辆、雪铲10个,预算资金1220万元人民币;B包为路面养护车2辆、25吨喷雾抑尘车1辆,预算资金120万元人民币;C包为16方高压冲洗车9辆、16方低压清洗车(洒水车)5辆,预算资金735万元人民币;D包为路灯维修升降车1辆,预算资金60万元人民币。
同一个供应商可以多投多中。
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财务资信状况良好;
(二)供应商必须具有本次采购车辆的生产能力且所生产的车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内;
(三)投标的车辆必须是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免征车辆购置税车辆明细表》内的车辆;
(四)供应商必须具有相应的售后服务能力,包括拥有相应的设备和人员;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获取招标文件地点: 东营府前街105号开元公司301室。
时间:2016年8月9日至15日每日8:30至11:30,14:00至18:00(节假日除外)。
方式:报名现场发售招标文件,谢绝邮购。
售价:每份人民币150元,售后不退。
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供应商最终资格的确认以开标现场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七、投标截止日期:2016年9月2日9时00分
八、开标日期:2016年9月2日00时00分
开标地点: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城东三路160号)
九、本项目联系人:潘先生
电 话:0546-8082202
传 真:0546-8080177
十、其他:
(一)供应商报名时必须提供以下有效证件原件及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两份:
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原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网络打印件、国家税务总局《免征车辆购置税车辆明细表》原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网络打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
(二)监督单位: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纪工委监察室、东营市审计局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