垦利县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购置部分环卫、园林车辆政府采购项目
垦利县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购置部分环卫、园林车辆政府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一、采购人:山东黄河口水务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垦利县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
地 址:垦利县振兴路203号
联系人:王主任 联系方式:13562251368
二、采购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东营市东营区天目山路万象城1006-23号
联系人:葛先生
联系方式:0546-8223555
三、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垦利县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购置部分环卫、园林车辆政府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KLZCGK2016—53#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招标内容::本项目采购内容为垦利县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购置部分环卫、园林车辆政府采购项目,主要为8吨压缩式垃圾车、3吨压缩式垃圾车、8吨道路洗扫车、20吨道路冲洗车、护栏清洗车等,本项目为一个分包,投标人不得对本项目分解后响应。预算资金798万元。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详见附件。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供应商必须具有本次采购车辆的生产能力或销售能力;
3、供应商所投标车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内;
4、供应商投标的车辆必须是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免征车辆购置税车辆明细表》内的车辆;
5、供应商必须具有相应的售后服务能力,包括拥有相应的设备和人员;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招标文件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内容。
七、招标文件获取:
1.时间:2016年8月8日8时30分至2016年8月12日17时00分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东营市东营区天目山路万象城1006-23号);
3、方式: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提供以下有效证件原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使用“三证合一新码”营业执照的企业,无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原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网络打印件、国家税务总局《免征车辆购置税车辆明细表》原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网络打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份。招标人及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审核后发售招标文件。
5.售价:每份人民币300元,谢绝邮购,售后不退。
说明: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开标现场出具的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八、投标截止日期及开标日期:2016年9月2日9时00分在垦利县财政局办公楼702室开标;2016年9月2日9时00分前,投标人将投标文件送达开标现场。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葛先生 0546-8223555
监督单位:垦利县监察局、垦利县审计局、垦利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监督电话:0546-2521711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