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受东莞市公路管理局的委托,对东莞市公路管理局自卸车、压路机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 一、采购项目编号:东采公〔2016〕438号
- 二、采购项目名称:东莞市公路管理局自卸车、压路机采购项目
-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5,196,000.00
- 四、采购数量: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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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包号 | 货物服务名称 | 数量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预算金额(单位:元) |
A包 | 自卸运输车 | 32.0 | 详见采购文件 | 138,000.00 |
B包 | 压路机 | 3.0 | 详见采购文件 | 26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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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供应商资格:
3、 合格投标人指: 3.1 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 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 3.3 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6年07月07日至2016年07月13日 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详细地址:东莞市莞城区东兴路170号罗沙大厦A栋1202号(即时尚电器城楼上))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备注:(1)投标人在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提供如下证明材料:①《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②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③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④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并加盖公章);⑥提供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整合成一个PDF文档格式),如“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则不需要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曾在本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购买采购文件时只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2)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进行注册登记。
-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7月28日 09:30
-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东莞市南城区西平社区宏伟三路45号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招投标服务大厅开标 5 室
- 十、开标时间:2016年07月28日 09:30
- 十一、开标地点:东莞市南城区西平社区宏伟三路45号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招投标服务大厅开标 5 室
- 十二、本公告期限自2016年07月07日 至 2016年07月13日 止
-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东莞市公路管理局 地址: 东莞市东城区莞樟大道87号
联系人: 苏先生 联系电话: (0769)27381733
传真: (0769)27381733 邮编: 523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