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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公安消防支队消防车辆、器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5-13 17:57: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濮阳市公安消防支队消防车辆、器材采购项目,已经上级部门批准,资金来源为上级拨款,河南天一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濮阳市公安消防支队委托,就濮阳市公安消防支队消防车辆、器材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具有相应资质的潜在投标人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1、招标编号:HNTY-2016-187
2、招标内容及标段划分:共分七个标段。
濮阳市公安消防支队消防车辆、器材采购项目,包括大吨位供水车、水罐泡沫车、抢险救援车、特勤器材等。
交货期:1-4包90日历天,5-7包7日历天。
标包划分:
第1标段:25吨大吨位供水车两台;
第2标段:水罐泡沫车一台;
第3标段:水罐车一台;
第4标段:抢险救援车一台;
第5标段:特勤器材一批;
第6标段:救生器材一批;
第7标段:特种器材一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①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在中国境内注册,经营范围满足本次招标范围;
  ②投标人可以是投标产品的生产厂家或其经销代理商,非产品制造商参加投标应具有产品制造商有效的产品授权证明;
  ③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及具备供货和售后维护保障能力;
  ④投标产品必须经过国家强制认证(3C认证);经国家消防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取得合格检测报告(除5、6、7标段外需提供);
  ⑤在开标时须提供由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⑥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同一产品的生产厂家及其经销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4.报名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6年5月13日至2016年5月20日(法定公、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
4.2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地点: 黄河路与开州路交叉口八零公寓305室
4.3本项目采用现场报名:报名期限内在规定地方现场报名。按公告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4.4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交的资料: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国家强制认证(3C认证)、合格检测报告及投标条件中相关资料,以上证件均为原件,并自备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二份(A4纸)。
4.5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份,售后不退。
4.6本项目招标文件不采用邮购方式购买。
5、投标文件接收及开标信息
5.1本项目招标人不组织统一踏勘时间,不组织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6年6月7日上午9时0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濮阳市阳光大厦三楼开标室。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和《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濮阳市建设工程交易网》、《濮阳市建设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濮阳市公安消防支队
联系人:郭先生
联系电话:0393-8929869 13721710008
代理机构:河南天一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朱先生
联系电话: 139371900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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