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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采中心为采购人争取保险利益最大化

作者:王 巍 发布于:2011-08-31 14:46:37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据了解,目前京内和京外单位定点保险仍以中国人民财产保险、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中国平安财产保险三大保险公司为主。中国大地、国寿财险等新入围保险公司近年来显示出强劲的增长势头。
  
  定点保险规模稳中有升
  
  培训主讲人之一罗少伟表示,近几年,保险的整体采购规模呈现稳中有升趋势的主要原因:一是保险定点范围扩大,2010年采购中心将京内定点保险公司由4家扩至6家,京外由3家扩至4家,基数扩大导致承保范围更广,方便了许多以前未能执行定点保险的京外基层单位执行政采定点。
  
  二是保险验收单平台的数据漏报问题得到一定程度的解决。2010年,采购中心将部分保险公司的“定点保险采购平台”与“采购人注册模块”对接,通过编制和对应中央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做到了实时出单,减少了因不明晰采购单位性质造成的数据流失。罗少伟透露,自平台上线后,单月采购额较去年同期增长了44%,数据漏报降低。
  
  在培训中,罗少伟就保险行业发展特点和定点保险在实际操作中出现的具体问题做出总结。据他介绍,2010年人保、太保、平安的三甲地位没有变化,但是老牌保险公司增速基本稳定在20%~30%,排名处于中下游位置,而新兴保险公司保费收入的增长速度最高达到43倍,显示出强劲的增长势头。
  
  “人保、平安和太保作为目前国内财险行业的三强占据了绝大多数的市场份额,高度集中的市场状况也是目前中央国家机关车辆定点保险的现状。” 罗少伟表示,目前人保占据京内和京外定点保险份额的七成多,太保占据近二成,其他几家保险公司总和占不足一成,预计市场份额的分配状况在今后一段时间将相对稳定。
  
  完善网络平台  规范双方行为
  
  “2009年下半年以来,京外部分地区的保险行业协会为保证行业稳定、防止恶性竞争,陆续出台了一系列自律公约,限定了各保险公司车险的最大优惠比例,例如天津行业协会规定的新车上险最大优惠比例是5%,湖北制定了15%的优惠上限,内蒙古20%等。”罗少伟表示,各地的政策削弱了目前定点保险的优惠执行力度,也给京外单位执行带来困难。针对该情况,采购中心在2010和2011年的定点保险执行通知中,将这一情况单作考虑,约定了对存在行业自律的地区要求各公司,按照行业自律限定的最大优惠比例承保中央国家机关车辆。
  
  “每年采购中心验收单平台的统计数据和定点保险公司报送的纸质数据存在较大缺口,原因是许多单位在执行定点保险后未向供应商索要政采验收单作为凭据,致使网上填报数据与实际不符。” 罗少伟表示,从2010年开始,采购中心已在部分保险公司试点将“定点保险采购平台”与“采购人注册模块”对接,通过编制和对应中央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做到实时出单,减少了因不明晰采购单位性质造成的数据流失。
  
  旧车按新车价投保有失公平
  
  “在以往与采购单位座谈中,我们收到反映较多的问题是,旧车投保时仍按照新车购置价计算保费有失公平。关于这一点我们与保险公司和监管机构进行了座谈。” 罗少伟表示,《保险法》中虽然规定了“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的,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人按照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但对发生车损后如何按折旧比例赔付等没有约定具体的实施细则,因此保险公司出于维护自身利益的考虑仍沿用老的保费计算系统。
  
  “各保险公司采用新车购置价核算的另一个原因是,老旧车型的出险率高,而维修的零配件获取较为困难,如按照新的配件进行修理,所需费用是新车配件的费用,同时维修也是按当下的维修工时费用标准计算。假如投保的车出险状况严重,需要更换较多的零件,有可能所花费的修理费用比该车的现价还要高,这也是目前汽车厂商竞争带来的配件价格与整车价格的倒挂现象。” 罗少伟表示,法律实施细则的缺失和市场主体的逐利行为是造成这一问题的症结,这一问题不只存在在公务车险领域,也广泛存在于整个车险行业。
  
  他建议,使用老旧车辆的采购人可以和保险公司协商车损险的投保金额,甚至接近报废年限的车辆可以考虑弃保车损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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