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全国各地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有何要求?

国管局召开的新能源汽车推广现场会暨全国公务用车管理工作座谈会上强调,加强公务用车集中统一管理,推动党政机关带头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全国各地是如何要求的呢?
政府采购

【专题】全国各地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有何要求?

国管局召开的新能源汽车推广现场会暨全国公务用车管理工作座谈会上强调,加强公务用车集中统一管理,推动党政机关带头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全国各地是如何要求的呢?

山西公务用车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

山西省公务用车业务培训暨新能源汽车推广现场会上强调,各单位要以新能源汽车推广和业务知识培训为契机,充分发挥各级党政机关的示范引领作用,持续巩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成果,推动山西省公务用车管理更加规范高效、实现集约节约,为山西省机关事务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会议要求,为做好新能源汽车推广、推动公务用车管理实现高质量发展,各市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要做好四方面工作。第一,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在加大新能源汽车配备使用力度的同时,聚焦各类难点堵点问题,持续加强车辆资产的盘活利用,系统推进公务用车管理信息化标准化工作,在更高层次实现公务用车管理工作的高质量发展。第二,抓住机遇,乘势而上,积极推广新能源汽车的配备。要注重实际,因地制宜、讲究科学,稳妥有序推进新能源汽车的使用。第三,实现单位范围和车辆类型“全覆盖”、公务用车管理环节“全链条”、车辆资产调配使用“高效化”,全面加强公务用车集中统一管理。第四,持续健全公务用车治理体系,提升公务用车治理能力,巩固扩大试点建设成果,持续推进公务用车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湖南推出八大举措推广新能源公务用车

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省财政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省能源局等五部门印发《湖南省行政事业单位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的具体措施》,大力推广新能源公务用车。

根据年度公务用车配备更新编制计划,除特殊工作要求或无适配车型外,需新购入或更新的公务用车,原则上应全部采购配备新能源汽车。同时,严禁借配备新能源汽车为由,提前更新、报废在用车辆。五部门将加强统筹协调和推介推广,按照职责分工在新能源汽车推广上给予政策和资金等支持,并建立监督检查和调度考评制度,强化对新能源汽车推广工作的指导监督。

提出,严格量化配备指标,从2023年7月1日起,行政事业单位年度内新增购置普通公务车辆、执法执勤车(除特殊用车)中,在长沙的省直单位及长株潭市直、区直单位新能源汽车占比不低于80%;长株潭以外的市直、区直单位新能源汽车占比不低于60%;县乡单位新能源汽车占比不低于40%。

浙江:推广公务用车与公共交通组合等出行方式

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发布《浙江省机关运行保障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对公务用车的编制、标准、购置经费、采购配备、使用管理等作出了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条例》明确,各级机关应当提高公务用车运行效益和保障效率,对公务用车的使用情况实行单车核算和公示,并落实卫星定位系统安装、标识管理、使用登记、指定地点停放、节假日封存等措施。

《条例》提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机关事务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通过全省统一的机关运行保障数字化应用系统,收集、归集本行政区域内办公用房和公务用车数据,实施办公用房图形化管理、智能化调配,建立公务用车本级统一、异地联动服务保障机制,推广公务拼车以及公务用车与公共交通组合等出行方式。

四川:新增和更新的公务用车中新能源汽车占比平均为59%

四川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书面通报了各市(州)机关事务管理部门2022年度新能源汽车购置更新情况,2022年,全省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新增和更新的公务用车当中新能源汽车占比平均为59%,其中,遂宁市等地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成效突出,新增和更新的公务用车当中新能源汽车占比分别为:遂宁市100%、乐山市95%、资阳市90%、成都市89%、自贡市82%、眉山市74%、雅安市72%。 

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统一购置经费、统一采购配备管理制度,各级公务用车主管部门根据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更新标准和现状,编制年度公务用车购置更新计划,从购置更新源头认真落实新能源汽车采购比例,实行集中统一采购、实物分配。在此基础上,我省建立了新能源汽车采购通报制度。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每年向各市(州)通报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采购新能源汽车情况至少1次,督促各地区严格落实新能源汽车购置使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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