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保函为何叫好不叫座?

为优化营商环境,给企业减负,部分采购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投标保函替代投标保证金。那么,何谓投标保函?在实际操作中运用怎样?为什么大多数供应商会选择提交投标保证金而不是保函呢?
投标保函,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函为何叫好不叫座?

为优化营商环境,给企业减负,部分采购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投标保函替代投标保证金。那么,何谓投标保函?在实际操作中运用怎样?为什么大多数供应商会选择提交投标保证金而不是保函呢?

何谓投标保函?

采购人为避免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撤标,或中标后拒签合同而给采购人造成损失,通常都要求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以制约对方行为。在优化营商环境的大背景下,为了给企业减负,有些采购单位和采购代理机构开始推行投标保函的形式,来代替投标保证金。

那么,什么是投标保函?用投标保函都有哪些好处呢?

投标保函指在政府采购中采购人为保证投标人不得任意撤销投标文件、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合同等,要求采购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一并提交的书面担保。

也就是说,如果投标人违反规定,开立保证函的担保机构将根据采购人的通知,支付投标保函中规定数额的资金给采购人。

记者了解到,当前市场主流的是以电子化文档为介质通过计算机网络向采购人开立的具有法律效力的电子化投标担保凭证,即电子投标保函,它适用政府采购招投标中所有采购人要求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为何鼓励使用投标保函?

对采购人而言,收取及退还投标保证金手续繁琐,人力消耗大。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2%。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三条第二款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函对于采购人来说,收取的就是一份担保文件,退还也是这份文件,与财务及企业账目无关,也不存在退还利息的情况。

投标保证金还存在被收取者挪用的风险,并且对是否挪用难以监控。虽然法律规定投标保证金不允许挪用,但事实上还是存在保证金挪用的现象。如果挪用的大额保证金不能及时归还,对投标人也造成一定的损失。保函则不存在被挪用的情况,投标人不用担心因挪用造成的财产损失。

此外,投标保证金退还不及时,会人为造成投标人财务成本提高,资金效率降低。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三条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但有些项目退还投标保证金并不及时。

有供应商代表表示,之前存在个别项目提交的投标保证金的质押时间较长的现象,现在基本上都会及时退还投标保证金。还有一些定点采购项目,投标保证金压的时间比较长,给企业资金回流造成一定压力。

另外,保函不是现金流,招标人主观上不但不会延期退还。作为一份需要妥善保管的文件,在具备退还的条件下,作为保函管理人员,一定会第一时间退还掉以免除保管责任。

投标人参与的采购项目很多,缴纳保证金的次数也随之曾多,累计的保证金额也是一笔不小的数字,这也会影响投标人的现金流。一方面造成这些资金的无效沉淀,另一方面在投标人资金紧张后又加大了它外部融资的成本,间接的提高了企业的生产成本和招标人的采购价格。

供应商表示,如果供应商和银行合作,通过提供银行的信用担保等方式推出相关的金融服务,这些会大大降低投标人的资金占压数量。

投标保函为何会叫好不叫座?

现在一些地方通过让投标人提供投标保函的形式来替代投标保证金,初衷是为了优化营商环境,减轻企业负担。那么,在实际操作中的运用如何?投标保函是否得到了投标供应商的一致赞扬?《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通过采访数家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发现情况并不像想象得那样乐观。

首先,我们来看两个案例:

案例一,某单位需要采购55台公务用车,采购文件中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提交保函,该项目共29家供应商投标,28家单位选择缴纳投标保证金。

案例二,某单位采购一批计算机设备,采购文件中要求投标供应商必须提交投标保函,最终因投标供应商不足3家导致废标。

采购代理机构普遍反映,目前招标文件中规定提交保证金、保函均可以,一般不限制方式,有个别采购项目要求提交保函,应用面还是很窄的。在不限制方式的情况下,供应商大部分选择提交保证金。

为什么大多数供应商会选择提交投标保证金而不是保函呢?

“保函最主要的问题是办理起来特别麻烦,而且有些保函要冻结账户里资金,还不如直接缴纳保证金呢。”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就接收一下保函就行,省去内部对账再退还保证金环节,如果采购人要求提交保函我们投标供应商也只能照办,但是对于供应商来说太麻烦了!”

……

针对供应商反映的情况梳理出五点,为何投标人更愿意选择投标保证金而不是保函。

投标保函金额不足

采购文件中一般都会明确规定投标保函的金额,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2%。另外,一些工程项目会规定具体数额,投标人在向银行申请开具投标保函时,应严格按照投标文件里规定的数额来开具。

供应商表示,在招投标项目中,哪怕投标保函上的的金额只差1分钱,也会被废标。

投标保函有效期不足

投标保函的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是不同的,一般情况下银行投标保函与投标有效期是不会一致的,而且往往会比投标有效期长,具体是多长时间就要根据工程项目的性质和招标文件的要求来确定,通常为30到180天,如果银行投标保函的有效期比投标有效期短的话,那么银行投标保函是没有效力的。

也就是说,银行保函的有效期是要覆盖投标有效期的。深层次的分析就是,投标保函多出投标有效期的那段时间,是给投标人时间来办理履约保函的,那么在这段时间内,银行投标保函的作用其实是暂时代替履约保函的履约担保功能。

​招标文件对于投标保函的有效期一般都有相应规定:“担保人在此确认本担保书责任在招标通告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期后,或在这段时间延长的截止期后30天内保持有效。延长投标有效期无须通知担保人。”很多投标人对投标保函有效期重视不足,因而在向银行申请开具投标保函时,往往将投标保函有效期跟投标文件有效期混为一谈,因此,觉得投标保函有效期有不足30天的现象。

值得注意的是,投标保函有效期一般为六个月以内,从开出之日起生效。

投标保函格式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供应商在向银行申请开具保函时,投标保函格式一旦确定,不得更改,任何更改都将导致废标。

常见的的投标保函格式主要是指投标保函的担保条件,主要为投标人在投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收到中标通知后,不能或拒绝按投标须知的要求签署合同协议,也不能或拒绝按投标须知规定提交保证金等。

投标保函办理时间较长

公开招标的投标是有期限的,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五条规定,“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二十日。”也就是说,保函要在开标时间前办下来,才能赶在规定时间前提交。但是,很多银行办理保函时长很长,供应商需要承担保函办理不下来,或者制作标书的时间不够等风险,进而影响投标。

银行开具保函要求严格

是否需要开到银行基本户,是否需要五大行或者指定银行等。

对于银行开具的保函,供应商也是“怨声载道”。

“尤其是银行保函办理比较麻烦,申请一次有时候需要跑好几趟银行,不如企业内部走个流程缴纳保证金来得方便,用保函替代保证金操作性真心不高。”

“我们公司参与过一个采购项目,要求必须提供中国银行开具的保函,由于保函格式填写有误,保函冻结2个多月了还没解封。”

据了解,保函分两种,一种是银行开具保函,另一种是担保公司开保函。投标保函办理的费用一般为投标报价的1%—5%。而银行开具保函比较繁琐,对申请条件、保函格式、验证资料等细节方面的内容要求非常严格。

申请投标保函资料和步骤多

投标供应商需要准备招标文件资料;基础交易合同资料及公司对同类工程的履约记录等;保函格式(通常招标文件中备有要求的格式文本);授信所需的常规资料,包括营业执照、法人代码证书、税务登记证、财务报表、公司的决议等。

申请人填写《保函申请书》并提交有关资料;银行对申请人的资格、申请手续和项目可行性进行审查;签定协议,落实保证金或反担保;银行为申请人开立投标保函。

供应商表示,“如果中标结果出来以后保证金就能退还,甚至在投标前就把未中标或者中标后保证金退付约束好,时效性就大大提高,也就节省了采购人各部门以及供应商办理保函的程序。”

综合来看,用投标保函来替代投标保证金给供应商造成了不小的负担,与预想的初衷不一样,目前并不适合大范围的推广用投标保函来替代投标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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