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其他采购方式不同,框架协议采购方式,入围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必须是生产厂家。
《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110号,简称110号令)3月1日正式施行,110号令明确规定,“生产厂家或者生产厂家唯一授权供应商”是框架协议采购入围供应商的资格条件。什么是资格条件?就是供应商参与这个项目必须满足的条件,否则就是无效投标。这就意味着“经销商不能直接参加框架协议采购的入围征集”。
入围阶段必须由生产厂家响应是合理的,这样征集人只要面对生产厂家就行,否则管理难度太大。汽车厂家入围后,可以委托多家代理商履行采购合同。